我在丹东方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的商品房。合同上写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方价款。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部分房价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
方价款由甲方{丹东方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产权归乙方.我家是107.46平现在是112.86.超出5.4.要是按合同上写的我就应该拿3.2平,可是交钱时就让我交5.4.还说爱拿告拿告去,我就不明白了,:不过他这合同不是正规合同,是他们自己拟的.合同上还写的有法律效应.我是房子没盖好时就交全款了,说找9.4折.{去年5月份交钱}
补钱是后补的.5.4平钱.{今年11月分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