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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丈夫同是县水泥厂职工,都20多年工龄。今年丈夫得大病在西安治疗近 8个月花费20余万元,后病亡。我欠债累累,孩子还要上学,生活难以保障。向厂里想要报销些医疗费他们不管,这些年单位只给交了几年养老保险,后来所有职工什么都不交了。我想找劳动部门仲裁可行吗?

其它综合
2009-11-05 12: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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