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温州苍南人,儿子今年12岁,在2007年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转到平阳上学,他和别人同居在温州,经常接儿子到他那里住,前两年没有回来过,今年回来几次每次呆不过12小时,三年来没有给过我一毛生活费,前一个月回来买了一套房子,还没装修也没办房产证,我现在住在老房子里,如果我提离婚,怎么分财产?能提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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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可以分割财产,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前提必要要求证据证明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你丈夫所有,你丈夫与他人同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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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集丈夫财产状况,婚后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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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他和别人同居,可以提出赔偿请求,法院会支持,财产,婚内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一家一半。具体可委托本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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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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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对方同居的证据,你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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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