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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北京某大学下属两个全资企业甲和乙,现将甲的全部净资产全部无偿划转到乙公司里包括房产土地,现正办理相应房产土地过户手续请问用交税吗? 按照财税[2008]175号一、三、七条我们是免征契税的。我们也应算是甲被乙吞并应该免征土地增值税,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吗。请问在法律上我们用交税吗。 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09-11-02 15:41: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没有约定,按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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