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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有货需要在全市配送,就雇一带车司机,按每次货发地点给予其报酬,但司机出车祸,要求我单位给予他赔偿,请问我单位是否对他负有责任?

交通事故
2009-11-02 21:36:4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伤害的,雇员可以向第三人或者雇主承担责任,如果雇主承担了责任,则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即是您单位雇佣司机,且是在雇佣活动中受伤,您单位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 单位可以主张这是承揽不承担责任。需要时可以电话咨询。
  • 如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属工伤,依法应予工伤待遇。
  • 看你们之间是雇佣还是承揽关系,如是承揽就不用赔。
  • 有的。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司机执行职务行为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司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存在雇佣关系的单司机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且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对雇员享有追偿权。
  • 关键是看你与司机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你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合同关系或者承揽关系,你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且还可以要求司机赔偿你货物损失。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主要看你们之间的关系认定是承揽还是雇用,需要证据证明。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 从您的介绍来看应当属于承揽关系,您可以不赔,你们是约定一次一结对吧。这样您可以以承揽关系作为抗辩不赔偿。如有其他疑问最好与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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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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