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拖了我四个多月的工资,一直没有发放,在此期间我与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原因我与公司口头声明离职,但是一直没有办理书面的离职手续,现在我以拖欠工资为由把公司告上了劳动仲裁,仲裁也已经接受案件,只是还没有开庭审理,我想知道在开庭的时候,公司会不会以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为由,算我是旷工而拒发工资呢?虽然口头声明了,但是毕竟没有书面的证据,公司完全可以矢口否认的,在仲裁的过程中,没有离职书面证明对我的影响有哪些,或者说能不能影响到我的胜诉呢?谢谢您的回答,如果能对我有实质性帮助的回答,可以追加分数!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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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书面的证据证明你已经离职,但,可以寻找其他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如证人证言、录音资料或其他间接的书面材料。
还有,和对方公司扣法律字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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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节由单位负举证责任,对你有利,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四个月应发未发的工资。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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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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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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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司不签合同、不缴保险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补办保险、支付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及要求解除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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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