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是通过劳动仲裁调解的,但时仲裁问我要多少赔偿,我说给我两个月工资,他讲1500吧我说行,然后我说他7月工资还没给我还有300元押金,他讲帮我要,我也不知道他讲的意思是含工资的,他也没讲清楚,我就签字了,结果我就拿到含工资1500,事后仲裁说上面写了一次性补偿1500元双方不在发生争议,我也签字了,仲裁讲他们就是这样办的。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力,我只有仲裁调解书。还需要其他证据吗?该上哪个部门,不想到那个仲裁了,太令劳动者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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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还要审查调解协议和你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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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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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