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一年前与邻居发生纠纷,被对方殴打,但当时并没有报案,后来长感头疼难忍。今年7月初我从外地回来,听说此事后,忍不住一时气愤,酒后闯到该邻居家,找对方理论,后发生冲突,一过来劝架的另一邻居被我打伤,定性为轻伤,经派出所调解,已经赔付一部分费用给对方,轻伤之事算是处理完了。
时隔近2月后,也就是9月20号左右,派出所又打电话通知我,说是轻伤处理完了,但我与之发生冲突的邻居现在又找到派出所,要求给一个处理结果,并且对方也做了鉴定,为轻微伤,要求我赔偿,还说我这是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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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对方作出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断定本案中你已经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单就民事责任而言,如果你拒绝赔偿,可能面临对方针对你的侵权行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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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付民事赔偿。如拒绝赔偿,对方可以选择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你行政责任(拘留)或到法院起诉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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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鉴定为轻微伤,你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不排除公安机关对你依照治安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对方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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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