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两年,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又找各种理由拒交社会保险,现在我要求单位依法补缴,单位称每月发的是带险工资,让他补缴保险不可能。请问: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会得到赔偿吗?法律上有带险工资这个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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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所有社会保险,双倍支付工资。单位说法违法,没有带险工资的说法。建议聘请律师代理。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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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说无法律依据。但如工资清单上已经明确了保险费这一项的话,您如诉其补缴保险,就应将单位支付您的“保险钱”退回单位,因为您不能得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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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为职工交纳保险,并只能支付给社保中心,随工资发放给个人是无效的,应当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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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说的不对,可以仲裁,有需要可以来电或来我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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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你有权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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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单位“带险工资”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建议您在申请仲裁之前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因为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劳动者提起仲裁存在很大问题,应有的权益没有得到完全保护,甚至有理的事情也没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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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