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股份公司工作,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股东用的是我的名字,并占股份40%(注册资金50万),但是我不是本公司实际的出资人。也仅仅是在此打工而已(公司分红我没有份)。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公司发生什么法律纠纷,或者事故需要牵涉到公司股东,我会不会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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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涉及虚假出资之类的责任时,有可能牵连到你,你毕竟你他人从事不法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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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涉及虚假出资之类的责任时,有可能牵连到你,你毕竟你他人从事不法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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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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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处虚设股东的名义本来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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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