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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弟三个,均已婚生子。我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是我个人出资购买的,后母亲立遗嘱由我个人继承。我需要各位好心人帮我回答:1.我继承房产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分配不合理等;2.如果母亲百年后,我继承房产,房屋所有权是母亲,是否需要过户,如何操作?如果不过户,一旦买卖,我是否能够以所有人资格订立买卖合同?3.此房产是否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继承?谢谢!

继承
2009-10-24 23:33: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本案遗嘱人(母亲)所立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形式,直接反映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人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具有法律效力。
    二、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78号《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人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本案你办理该房产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案你作为遗嘱继承人取得房产,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为夫妻共有财产。
  • 1、你继承不违反法律法规;2、要过户,不过户你不能以所有人资格出卖房屋;3、是
  • 可以继承,需过户,不然无法依法装让,是夫妻共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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