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从2005年入职某公司,该公司4年来从未给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赔偿的话,最低多少比较合理?具体要求索赔的程序怎么走?直接找我公司领导行吗?谢谢

经济相关
2009-10-25 11:18: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缴。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就再仲裁
  • 可以先跟领导协商,如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先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只交养老保险不交医保行吗
10820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以领生育保险吗
生育保险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以领生育保险吗
居住证注销后能到派出所申请恢复使用吗
居住证注销
居住证注销后能到派出所申请恢复使用吗
居住证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居住证注销
居住证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