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底我有一多年要好朋友向我借款30万RMB投资做生意,到2008年下半年由于金融海啸影响他亏损了再次向我借了20万RMB维持,到今年(2009年)7月下旬他便和我失去了联系,我现在只有两张制式的借款单,一张是他07年开业时写的在2008年底12月还清,另一张是2009年12月还清。我只知道他的户口所在地是湖南常德市,但是他常住地又在惠州,但他具体固有财产地在哪我也不清楚。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该怎样找他?到他户口所在地湖南投诉还是工作所在地惠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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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起诉关键看相关的证据,如果公安机关能证明其在惠州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就可以在惠州起诉,否则就要到湖南起诉了。
委托律师帮助,调查起来会更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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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找到对方在惠州经常居住的证据,可以在惠州起诉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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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常居住在惠州,可在惠州起诉。
建议尽快起诉,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就丧失胜诉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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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