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首先对您抽时间为我们解答问题表示诚挚的谢意。我们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一家属楼小区的住户,从我们前年买房子的时候一中这头的供暖是由一中的锅炉集中供热的,今年政府下达了镇里取暖必须要接到热力公司的大暖上。10月1日城建来人说必须接大暖。政府规定是10月15日开始供暖。现在已经是10月15日了。据说还得等到月底这才能给供暖。现在不光和我们要每平米48元的入网费,还要几千元的接头费。今年光这些入网费和接头费以每户80平米的房子计算就得缴将近8000元才能正常取暖。我们听说国家很早就下达了取消集体供暖的入网费,可是为什么我们这里不光要缴纳入网费还得缴纳接头费?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供暖是由一中供的,到现在一中不给供暖是不是违约行为?热力公司改造管道耽误大家取暖算不算违约行为?强制收取入网费、接头费是不是和国家政策相违背?希望您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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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下你们与一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供热问题?如没有约定恐怕很难追究其责任,必竟强制改网是政府行为.关于不准收入网费的问题,以前也听说过,但一直没有查该文件具体看,自己可以查找看一下就明白原因了,不该掏的钱可坚绝不掏.至于接头费问题,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还要具体看接头的地方是属小区内网范围还是供热管辖范围来具体区别.供热管辖的范围当然供热公司管.如果涉及小区内网就得全体业主找开发商或物业一致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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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