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2年结婚,04年育有一女。婚后丈夫做生意,在外灯红酒绿,总是晚归,日昼不分,连正常的交流都成问题。我哺乳期后正常上班,带孩子。因为有了孩子的缘故,为了孩子一直维持一种平静的表面现象,现在我认为这样的婚姻没必要再维持下去了,但是不知道这个婚我该采取什么样的离法。丈夫办厂买机器的100万是用我爸妈的房子和他家的房子做的担保银行贷款而来。还有他家房子拆迁暂未造好(钱是我们出的,户主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要求协议离婚,如果我新房子,机器,汽车,银行存款都不要,只想要解除我爸妈房子的抵押担保和女儿抚养权,单独赔偿我20万,借款,债务都与我无关。女儿的抚养费另算,这种情况协议离婚可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