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从初中还是高中“廉价劳动力”第一次出现在我脑海的时候就觉得反感。此前只要听朋友同学讲在深圳这边如何的辛苦工作,就替他们感到喷喷不平。现在身处深圳一年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儿就不说了。现在闲下来,偶然再次听到表妹说,现在招不到工人,因为工资太低;而她们在上班的人则需要加班到每天工作最少11小时,却只有固定工资一千二三。有工人提出异议,则马上给你结工资让走人;有人去劳动所反映了,所里的人去一趟走人,则再无音讯……难道这些工厂如何不规范真的没人管吗?我们又能做些什么?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虽然还没有正式入行,但真的希望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为最底层的打工人做点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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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一直有这样的困扰,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继出台,但很多规定在现实中是很难以操作和实现的.我们法律人有时也很无奈,只有寄希望于法制体系尽快完善\\国家机关的具体执行\\私营业主的积极配合,当然这需要我们几代法律人的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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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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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