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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劳动仲裁委员会约定:开庭日期通知书打电话通知本人亲自领取。可是他们却在2009年9月4日开庭当天通知我开庭,而接电话号码时,我人在外地,根本无法应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人说信件已经给我寄去,而我未收到信,打电话问我家人,我父亲说没收到信,劳动仲裁委员会说会去查询,在结果给我打电话。我在2009年9月20日在邮局看到那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寄给我的信,寄出邮戳是2009年8月25日。我经常劳动仲裁委员会打电话,终于在2009年10月14日,劳动仲裁委员会说邮局告诉他们,说开庭日期通知书的信于2009年8月31日本人亲自领取。而据我以前收挂号信的经历,从仲裁地到我家里的信在路上就要花九天到十天的时间。8月25日的信也可是9月4日或9月5日才到我家所在的镇邮局。我不知道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出于什么原因对我说谎,还是邮局对劳动仲裁委员会说谎。我需要去证实,可是如何证实,我好像一点办法没有。因我一个人势单力孤,又加上路途遥远,我需要热心的专业人士的帮助,给我出主意。

其它综合
2009-10-23 18: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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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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