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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的定义与内涵为什么有好多,感觉不统一呢

经济相关
2009-10-15 17:59: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 实际上,在诉讼法里的申诉,其概念是明确的。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可以提出申诉。这就与一、二审的起诉、上诉区别开来了。至于再审,是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为了纠正改判而适用的审判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申诉与再审、复议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当事人的行为,后者是法院或行政机关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