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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长沙某高校大学生,2009年10月13号下午在上课的时间段,在寝室门锁着的情况下三台笔记本被盗,门锁无被撬的痕迹。学校锁为挂锁,容易被套开。自从我来到这个学校,学校每个学期都有电脑被盗事件发生,学校调查不积极,请问一下学校有无责任?有的话,学校应负什么责任?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损害赔偿
2009-10-15 14:01: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 需看学校的防卫设施及门卫是否有尽到应有的职责与义务;
    2. 可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
  • 寝室被盗与学校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如果你可以举证学校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可以由学校来承担次要责任。
  • 主要看学校的保卫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否则应承担部分责任
  • 学校有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你们能举证证明学校有过错,举证证明你们的损失,学校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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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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