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的8月进公司的,一直到上个月公司才提出给我们办理5金,说是给我们补两年也就是算是从2008年开始办理,还要自己出大约2150块钱。但是有两批人分别在2003年和2006年左右办理了,估计我们这批4个估计是碍于国家的法律才给我们办理。我咨询下我从2002年进公司到现在才办理,我们能否提出把前些年的也给补上。如果单位不补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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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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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所以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从2002年的8月到现在的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你补缴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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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