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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泉段被一货车从后追尾,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经保险公司定损15000元,修理厂维修完后实际报价22000元,现对方以只认保险公司定损赔付为由拒绝赔付其他款项,现车由于对方不肯付款一直停在那里,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我该在什么地方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急盼回复!。 问题补充: 请问如果胜诉,对方不肯赔或无支付能力,是否可找保险公司代为偿付?该找哪方的保险公司呢?

交通事故
2009-10-14 17:21: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 和对方协商,相差7000元,对方负一部份,你负一部份。
    2、事发地或对方所在地。事故认定书、22000元修理材料。
    3、如起诉,需要一定费用,对你方和对方增加支出。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限额上赔付。对方。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 保险公司定损不是赔偿依据,应按照实际报价进行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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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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