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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结婚几年才有遗产继承权,我父亲去世后国家补发的工资与丧葬费应该怎么分配,我父亲与继母结婚三年去世,继母还有在这个房子居住的权利吗?能享受国家的低保政策吗?继母要求在这个房子住到死的要求合理吗?

继承
2008-12-17 08:25: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朋友你好。对你所咨询的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遗产继续权与结婚年限并无关系。只要取得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即成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续人。去世后补发的工资如果补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的这三年内的工资,则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即先拿出一半属于继母,另一半是你父亲遗产。按法定继续的顺序进行分配。当然,这是在你父亲没有立遗嘱的前提下。丧葬费我个人认为不应当属于遗产,可以由实际支付者取得。你继母要求居住房子至死,首先要明确这个房子的产权人是谁。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继母不仅可以居住还可以享有继承权。至于是否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则是属于行政范畴。由你继母向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民政部门审查批准。以上意见谨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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