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和7月在石家庄工作,租了石家庄某处一间民房,跟房东太太关系不是很好,经常发生小的口角,8月份我去了外地,10月1日回石家庄看朋友在街上碰到房东太太,两句话又发生了口角,随后房东太太说她的房客东西被盗,硬说是我偷的,我当即否认,她不让我走,随后报案叫来了民警,指正看到我偷了她房客的东西,我被带到派出所,在询问室呆了两个小时,调查后是一场误会。这个事情跟我和我的女朋友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和我女朋友精神上也受到了伤害。这个事情我们没有告诉其它人,但是觉得这是对我名誉的污辱,我想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我可以告房东太太诬陷或诽谤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