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9月29日联系到一个在山东做酒水批发的“客户”,当我得知他有低价啤酒供应时,我们商讨合作---即他通过物流把货发到宁波,我通过银行汇款付给他货款。经过几次电话洽谈,最终确定由我先汇款,见到款他再发货(承诺款到3天之内到货)。
于是,他告诉我他的银行账号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我就将1万块钱汇入他提供的户头。当我提到款已打进,可以安排发货时,他说只要打进就会发货,还让我放心。可是三天过去了,还不见货到,我打电话过去,先是没人接,后来那人接了说不认识我(接听电话的不是与我交易的人)。随后几天打电话过去,要么没人接,要么别人说“不清楚”,让我别打过去。到此时,我知道被骗了!
我想请教各位专家,想我这种情况,可以立案追讨我的货款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