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年多前,我和一男子交往,就在一次房事后,我得了妇科病,久治不愈。半年前我到全国有名的医院检查,被医生下了“判决书”,我会将终生不孕,原因是男方生殖器带有病菌感染了我。结果出来后,我问了交往的男子,他承认了他在他生殖器发炎的情况下与我发生了关系,没有告诉我,也没有想去采取安全措施,我还问了他的朋友,他们说知道他去医院看病的事,很了解。我问他为什么在生病的情况下要求我跟他发生关系,他给我的说法就是“他不懂”。今年的四月他被漯河一高招聘为语文教师,我想他现在比以前经济好了,想要他承担我的医疗费,他开始答应很爽快说一定给,我一找他要钱他就挂机,要不就是关机,我找到学校他躲我。后来我想办法找到了他,他说我们没有结婚,我治病的钱他一分也不会给。有本事就告他强奸好了,他还要求不要再找他,要是影响他教师职称定级什么的,就把我不能生育的事让亲属和朋友们都知道,再也抬不起头……我已经知道以前那种不应该的行为是做错了,但真的不能挽回了吗?做治疗的医药费我一个人根本就付不起,一点办法都没有,求助您

民事相关
2008-12-18 10:03: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