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我上夜班,刚上班领导让我去另外一个地方去上班,当时我就说那边的工作我做不了,因为着几个月我都有吃药,7月13我被摩的撞了,7月27我去上班的时候我还没好,8月18去复查医生又给我开了药她们也知道,就是因为他们的不负责任致使我8月27日上白班时在那个岗位晕倒,9月11日我去上的班,医生又给我开了一个月的药,这里所有的过程她们知道,但她们还说我找借口不服从安排,在9月27日早2点左右又让悲剧重演了一次.还给救护人员说我上次是血糖偏第(8月份给我们厂里说我是贫血).其实我是因为不适应长期低头看显微镜的原因.
9月28我去厂里,领导却说帮我试试看,经理跟前的人却说那要看你能不能申请的到工伤,就算报销也和公司没关系的.但我不属于工伤呀,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