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职之前,我们谈好的工资与在劳动合同中写的数额明显不一致,合同中的数额要低于工资总数的近一半,并且上保险的时候,公司是按照户口是否为非农业户口缴纳的社会保险,农户上的保险数额是1000元,而非农业户口上的是1100元,公司的这些做法对吗?我们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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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应当如实在合同中载明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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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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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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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应当补足欠发工资,足额缴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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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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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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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与实际不符,你们为什么要签这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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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