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10月1号收到的别人打给我的欠条,到今年刚好2年,欠条会过期吗?在对方不补开欠条的情况下,我应该怎样追回欠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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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出具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有具体的还款日期,自到期时计算.你的欠条马上就要期了.你现在应自即向法院起诉.或委托律师出具催收函.这样可以使时效中断.从而重新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有不明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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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过了时效后该笔债权变为自然债权,不再受法律保护.如对方不再转单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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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下:欠条如有注明还款日期的,从还款日期到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如无注明还款日期,从出具欠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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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诉讼时效将过,在2009年10月1日前必须诉讼。如果需要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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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得到保护要看有无约定偿还期限,无约定的,随时都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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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