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家拆迁后分得两套90平的房子一个2楼一个6楼,因为我爸妈他们都是二婚,我有一个哥哥,所以大家想把房子直接分给我们,我哥哥一套,我一套,所以我们四个签署了一个协议,大体内容如下:
我爸妈自愿把他俩的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二楼归我妈,第一继承人是我,六楼归我爸爸,第一继承人是我哥,协议上我们4人都签字按手印了,我就想问,这样写协议有法律效力么,还有个问题是,如果他们二老有一人先去世,另一方可以毁约么?谢谢,这就是我的问题,希望你在百忙之中看看我的留言,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