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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彼此的误解和矛盾越来越深,以致双方都产生了离婚的念头。现在所住的房子是老公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写的应该是老公的名字,但也可能是婆婆的名字,这个我不能确定,因为我没有见过房产证,但是贷款是结婚以后才还完的。结婚后,我们买了一辆车,钱绝大部分是我出的,登记的也是我的名字。我们于今年5月份又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正在供着,房产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而我,现在刚好怀孕4个多月。

民事相关
2009-09-24 11:00:3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孩子出生以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车辆及其他共有财产均分;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共同财产均分。
  • 建议认真考虑后,妥善处理,能不离的最好不离
  • 首先,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你可以。关于财产,前一套房属男方的个人财产,后一套房及车属共同财产。如果孩子生下来,就由你抚养,男方应负担抚养费。
  • 没有其他约定或过错的,婚后财产应当平分,婚前所购房子,如果能举证你婚后有出资供房的,可要求适当补偿,建议请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案情,争取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 你好:
    你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女方可以。
    房子是婚前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放无权分得。
    车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孩一般在两周岁以内都跟女方抚养。
  • 婚前买的房屋能证明你在婚后有还贷款的可要求补偿相应部分,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可委托律师处理,最大化维护你的权益
  • 不要一时冲动,请你慎重考虑,好好沟通,能不离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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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