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抽出时间帮我解决这个难题。我同学和她老公结婚后,生了一女,现两岁。但现在两人面临离婚,两人就女儿的抚养费问题有所分歧。男方给出的意见是:不要孩子,但是孩子要亲生母亲自己养才给每月500的抚养费,如果是母亲的父母带就不给。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同学应该怎么样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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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男方应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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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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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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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理,建议诉讼时判决他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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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如果有能力,就应该给付一定的抚养费,法律没有规定孩子如果由女方的父母来带的话,就不给付抚养费,男方是一种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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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要求当然不合理。只能通过起诉来确认抚养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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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女方父母可以协助女方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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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意见不合法.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可通过讼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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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