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男方有外遇引起感情破裂离婚,在法庭上要怎么样证明他有外遇?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女方可以提出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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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短信、录像、他人证实,男方本人写的保证书等等。但一般在现实生活中不好调取这些证据。如果证明确有此事,可以要求在分割时给予照顾。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对您有所帮助可以采纳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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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难证明,即使证明他们存在不正当关系,对判决没有太大的影响,达不到赔偿的法定情形,婚姻法第32条规定: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这么高的标准加上这类案件本身取证就困难,所以实践中很少有人能够真正依据该条取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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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如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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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