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丈夫6年前去世,三年前我公公也去世了。我公公生前有两间房子,去世前卖掉一间,现在还有一间。我丈夫有一个弟弟和妹妹。我婆婆还在。请问,我的女儿对那一间房子还有继承权?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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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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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代为继承权,可通过诉讼确权。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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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属于代位继续,也就说继续应由你丈夫继续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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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代位继承人身份继承你丈夫本应得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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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代为继承你丈夫的继承份额,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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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