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负次责,对方负主责。我方为机动车,对方为非机动车。对方经过伤残鉴定为10级,要求赔偿伤残费近5万,医药费近5万,其他费用(营养,误工,护理,物损,精神损失)近5万。我方有交强险,第三者险(20万),以及车损与第三者的不计免赔,请问保险公司能帮我付多少钱?写明金额和计算公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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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超出部分按责任赔偿。有保险公司的话,最好还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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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范围内全赔,其他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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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你们赔偿的都可以要求报销。具体可以联系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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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律师费和鉴定费,基本上保险公司都付掉了。律师费和鉴定费你方负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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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强险范围以内不分责任全部有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金额为12.2万,其中:赔偿金11万;医疗费1万;物损费0.2万。超 出部分按你方按30-40承担责任。建议对方诉讼时将保险公司也作为被告。超出交强险部分由你方承担的,仍可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赔付,但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法院一般不处理商业险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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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