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经朋友介绍认识我丈夫,他一直欺骗我,说自已是离婚,当我有了四个月身孕的时候,叫他结婚,他说身香港证件不好搞,费时间,叫我放心,生了小孩再说,结婚的事情他一定搞好,谁知后来生下女儿才知道他没有离婚,他现在回到香港也不露面,我一个人拖着一岁多的女儿,生活苦不堪言,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女儿的赡养费吗?我有他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可以打官司吗?请你们帮我想想办法,如果有律师肯帮我打这个官司,我一定会将赡养费中的一部分付律师费的,现在我们两母女三餐都成问题,女儿还小,我又不能上班,但又想讨一个说法,请帮帮我。

婚姻家庭
2008-03-27 09:45: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