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08年6月因为他父亲住院急需要住院费所以向他同学借了6万块钱,而他同学要他找个担保人,所以我朋友就找了我,当时我是拿我刚买的经济适用房帮他担保的,不过房子是我贷款买的(房产证,土地证都已拿到,不过现在还在还代中,房子现在还没满5年不能上市交易的)原定于09年5月还的,不过现在他同学向他要钱他不承认了,连家都搬掉了,所以他同学现在向我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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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房子为担保还是以人为保证,这个里面有差别。如果以房子为抵押担保,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无效。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如有需要本人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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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后方可生效。你用未领证房屋担保,担保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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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无效,你就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办理了登记,就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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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