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广东省内做港口、码头建筑工程合同之间纠纷一定要到广州海事法院起诉吗?工程地点:宝安。业主:深圳。总包:广州单位。我是分包:深圳单位。签约地:广州。合同约定:到签约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我看了好多有关总包单位与另公司有关做港口纠纷案例都在广州海事法院审。现在我要起诉总包。请问是到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还是到广州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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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专属管辖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你所言工程属于不动产,你的管辖约定无效。可在工程所在地起诉。可请专业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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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要起诉对方也不一定要到广州去起诉,可在深圳起诉就行了.广州海事法院在深圳设有派出法庭--深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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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海事法院的受理范围。你可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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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到签订地基层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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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海事法院的受理范围,你可以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处理了大量房地产、工程承租承包等相关类案件,在深圳影响广泛,具体详情,建议电话或会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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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州海事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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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