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遇到一个问题,现向您咨询一下:我2005年4月在湖北京山县买了一个二手房,面积60平方,价格4万元。当时没有房产证没办下来(这样的情况我们那儿很多)。卖房的人是房主的爸爸,收钱的人也是他爸爸。到2006年时,房产证才办下来,他们把房产证交给了我。我现在想过户,但他们的人我没法找到了,不知他们到哪里去了,所以到现在我没法办房产过户手续。请问,如果我不办过户手续,他们以后找我要房子,能说得过去吗?他们在这4年中从没有找过我,从来没和我联系,我能否以超过追诉期为由,使我的权利不受损失呢? 谢谢您!祝您健康幸福,事业顺利!

房产纠纷
2009-05-16 13:24: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