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名字在信用社作担保 。可是我不认识那个人。我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说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的身份证也没外借过。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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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具体情况可以让我看看对方的诉状,需要的话我可以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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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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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担保,必须有你签字,没有签字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按事实陈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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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如果如你所说,不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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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未在担保书上签字,就不是合法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
二、你可积极应该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帮助可随时致电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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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