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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总工承包了一向工程,把握照进公司给他干(他一直隐瞒,我以为是公司招人,最后要结束时才知道),最后他说没钱,让我带着一台有公司资料的电脑走,用电脑抵我们三个人的工资,我带电脑离开公司后他又不承认,我又将电脑带回公司。请问我是否犯法?若公司报警,派出所是否接受? 这件事是什么性质?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纠纷
2009-09-09 09:18: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本案承包人转包工程与你因为未结清工程款而拿走公司的电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者为工程款的民事纠纷;后者为盗窃行为,依电脑价值5000元以上,若公司报案司法机关就可以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 你好。如果报警,你可以说清楚。工资解决不了,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返还工资。

    ---供参考 满意请按采纳
  • 应该不构成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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