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怀孕四个月,合同是到2009.12.31期满,老板建议我合同到期的时候辞职,原因是怀孕的后三个月很重要,照顾宝宝比工作重要.如果我到时候辞职公司会给我补偿,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期满之后,我可以主张的赔偿是标准是什么呢?最好是有法律原文,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9-08 21:43: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期满之后,如果你辞职,你无法获得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合同期满后,公司需无条件将合同期限延长至哺乳期结束为止。因此,你无须提出辞职。有其他疑问,请再与我 联系。
  • 你好!合同可以自动延长到哺乳期满,但如果你自行辞职就无法获得任何权益,建议谈妥你能接受的条件再交辞职信,有具体需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交涉。
  • 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对于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合同期满后,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哺乳期结束为止。你无须提出辞职,但可以协商。
  • 如果你自己辞职,则不存在经济补偿金。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帮你。
  • 你不要被忽悠了,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合同期满后,公司需无条件将合同期限延长至哺乳期结束为止。因此,你无须提出辞职.否则,辞职报告交上去你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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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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