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个人隐私的问题。在我不办公室的时候,我的一位女同事带我的男朋友进我们公司,偷看我的QQ聊天记录,只是我的男朋友在看,我的女同事把风。并且拷贝了聊天记录文件带走从头看到尾。当然我承认聊天记录是很多以前背叛男朋友的事情,但是现在已经半年了,我心灵上一直都很难受,因为本来是打算今年10月跟男朋友结婚的,现在我一无所有,心灵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请问,我的同事是否是算是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我是否可以向她索要精神损失费?

民事相关
2009-09-08 23:13: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我国对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中有相关的规定,司法界也承认隐私权,有很多相关的案例,但是因为是侵权案件你要证明的损害事实、他们的违法行为及二者的因果关系的证据不太容易处理,能不能获赔就看你现在有怎样的证据了。
  • 你如有证据证明当然是可以的
  • 你的同事和男友都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当然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你的精神损失.
  • 有证据就可以主张。
  • 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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