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今年上半年花了21.5万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因为卖家同父亲是熟人关系,对方又急需用钱,所以父亲在签协议前一次性付完21.5万元定金。父亲是个老实人且爱面子,一些敏感问题觉得不好指出来,所以在签协议的时候发现协议中没有注明交房的具体时间及没有详细的违约罚金说明时没有明确指出,而是不了了之的签下了协议。父亲以为对方是个讲诚信的人,双方口头约好卖家在该房内先住一个月,一个月后马上把房子交给父亲。对方只是先把房产证等相关证移交给父亲,但并未公正合同也没有过户房产权。现在对方不想卖了,说可以退22万元给父亲。但是此时市面同类二手房价已经涨到24.5万元了。父亲很无奈,但是不想退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样才能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呢?听说没有过户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挽回不了,那么怎样才能把我们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呢?急!!希望你们能帮帮我,非常感谢!问题在于协议上没有注明双方违约需要付出的代价,现在卖家违约了怎么办?并且卖家赖在房子里不愿把房子交给我们,虽然房产证在我们这边,但是还没有过户和公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