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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个月的19日上午,我骑电瓶车在机动车跑道上由西向东行驶。被一辆同一行驶方向的电瓶车由后面撞倒,对方没有跌倒,没受伤,而我右腿骨折。其以我随行的还有我的母亲,她目睹了这一过程。事故发生后15分钟交警到了现场,并把我送往医院,并在次日双方做完笔录,时隔5天交警说我们双方口供不对,对方说我从非机动车道穿到机动车道所以被撞的,叫我们找证人,找不到证人10日后责任无法认定。交警到现场做什么?????

损害赔偿
2009-09-05 06:33: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们双方驾驶的车辆,主要有:1、现场调查,内容为: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事故基本事实;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意外情况;与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其他与事故有关的事实。2、勘查事故现场,有: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察笔录。
  • 交警到现场主要有制作现场勘察笔录,即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固定痕迹,提取物证。还要调查事故相关情况,即当事人及车辆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违法、过错、意外情况及道路等相关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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