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最近接了一个安装工程,在和那个公司负责人拿钱的时候,签了一个借款条,那人在条的下方写了一个附加条款,内容是在安装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或伤害,责任全由我负担跟他没关系,别的协议都是口头的包括安装的工期和项目,当时喝了点酒也没看清我就签上名字了,当时就我俩在场,过后我有点后悔了,怕万一有事的话我就倒大霉了,我想咨询一下那种条款具有法律效应没有啊?请尽快给我个答复吧,因为明天人就得去工地了,多谢你们了。

劳动纠纷
2008-12-08 19:18: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是你和公司负责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对公司来说有逃避责任之目的,一般情况下对善意第三人无效,但是对你来说却不一定无效。安装工程协议要尽量约定的详细,最好从新签订协议,注意施工安全,尽量避免事故发生吧。
  • 处理过类似的案子,这样的条款法院一般认为是无效的。保险起见最好重新打个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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