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新房子,除了房产证还有其它证吗?情人以我的名义买的,如果有一天他反悔了,我必须还给他吗?怎样才能保证房子永远属于我且受法律保护?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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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况判断,一是情人为单身,则买房的钱全部为情人的个人财产,给你买房的行为实际是一种赠与,该行为以房产证办理在你的名下为生效,且不可撤销;如情人为有家室人员(有婚姻),其未经妻子或者丈夫一方同意,单方面为你买房,则其买房中的一半费用为其个人财产,另一半为夫妻关系的另一方所有,这一部分费用如对方的妻子或者丈夫主张,则你和买房人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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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当然有房产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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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除了房产证外还有土地受用权证,把产权证登记在你的名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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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好好像提过了.新房如在你的名下,他就义务提供证据证实这房子是他出钱购置的,否则,他是无法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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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