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年前,我认识一个女孩,而且大家都把爱意放在心里,没说出来,到了今年,她联系到我,而且把她对我的爱说了出来,我也把对她的爱说了出来,之后,大家在电话信息里以老公老婆相称,后来我告诉她,在我没联系到她的日子里,我认识另一个女孩子,并且跟她订了婚,然后她说她要过来见我,她来了后,我跟她在宾馆里发生了性关系,她在一个本子里写出了她的心里话,内容是老公这是我最后一次喊你,并且说我很爱我,祝福我之类的话,并且写上她的名字和按了手指印距现在我跟她做完爱都有一个月的时间,她现在说肚子有了bb,如果不跟她在一起,她就要以bb为证据要去警局告我强奸,够不够证据告得到我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