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于2009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里面规定违约金10000元。培训结束后,公司通知我说由于我培训态度不好,不能跟我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我缴纳10000元的违约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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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专项培训,也未与你签订服务期协议,违约金约定无效。另,是单位不与你签合同,因此也不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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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培训协议的具体约定,如需要帮助可和律师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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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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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律师,真想把分都给你们,但是无奈只能给一个人,那就先来者先得吧。我真的很感谢大家,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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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培训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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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