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薛城区东托村朱XX08年4月通过本人的小舅找到我,让我出资做化工流通生意,年中旬当我把本钱放出去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后期联系他也联系不上,巧合的一次在09年3月18日碰见了他,他同意还我.给我打欠条内容为:今借单X现金124000圆整{壹拾贰万肆仟圆整}本欠款于4月10日前还清如还不清,愿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还清此欠款。{手印,签名。时间}我后期到地方房产所查询了一下,房产的户主名竟是他父亲的名字,他父亲已经过世。他现在也跑了,但我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我想尽快拿回自己的钱,像我这种情况起诉的后能否尽快拿到钱。他的家庭状况是:老婆和母亲和他一个儿子在家。由于京沪高铁的修建可能占用他家的房子,于是他把出钱把房子又盖了起来。一共近600平米左右。但那份户主为他父亲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480平米左右。我起诉后能否尽快拿回钱。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够回复一下,谢谢您........09 年08月 31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