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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11月在富源经商时发生口角,被李国永砍伤,我是一个外地人,在事情发生后,经住院治疗好转后,将其告入法院,法院建议调解,赔偿我1万元,6月16日判决的,定于6月25日给付,直至现在都没有给付我,我去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不给我调解书,他一拖再拖,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另外我是刑事附带民事,为什么法官叫我撤诉销案,假如法官联合串通,我要怎么做? 调解书没拿到可以认定为调解失败吗?我是否可以继续上诉?还是民事附带刑事吗?

损害赔偿
2009-08-29 06: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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